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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读圣经职场行 108】:纳税与凯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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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制作: 宣读圣经,工作神学,职场使命,环球传播
27 Apr 2026

经文:马可福音12:13-17

    

关于税收的问题,其实在耶稣呼召利未的时候(见可2:13-17),就已经间接地提到过了。到了马可福音12:13-17这里,虽然经文本身的含义仍有争议,但意思却表达得更加直接。

 

有趣的是,这整个事件本质上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——如果耶稣承认罗马当局收税的合法性,他就会冒犯那些渴望民族独立的追随者;但如果他拒绝交税,又将面临煽动叛国的指控。因为这个事件发生在非常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,我们在将这段经文应用于当代生活时,就需要格外谨慎。

 

耶稣对这个陷阱的回应,是围绕着钱币上的“图像”和“所有权”这两个概念展开的。他拿起一枚当时通用的第纳尔钱币,问大家上面是谁的“像”。

 

耶稣提出这个问题,很可能是要引出创世纪1:26-27的教导: 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。这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:硬币上刻着皇帝的形象,但人身上却带着 神的形象!换言之,属于皇帝的东西,例如钱财,我们可以交给他;但属于 神的东西——我们的生命,就当归给 神。这里,耶稣没有明确提及“神的形象”,但他这种前后呼应、互为对照的表达方式,已经清楚暗示了这一点。

 

通过这样的论证,耶稣把税收问题置于“ 神对我们的生命拥有更高主权”的前提之下。不过,即便当时的罗马税收制度存在剥削与压迫,耶稣也没有因此就否认税收的合理性。同时,他也没有否认金钱最终也属于 神——既然凯撒本人都在 神的权柄之下,那么属于凯撒的,自然更属于 神(罗 13:1-7; 彼前 2:13-14)。我们需要注意的是,这段经文绝不是在支持那种 “在商言商,信仰归信仰”这种常见的错误观念。相反,正如我们所看到的, 神并不承认所谓的“圣俗之分”。我们不能一边宣称是基督的跟随者,一边却假装 神根本不在意我们的职场行为。

 

总之,耶稣并没有给我们一张在工作中任意而为的通行证,他带给我们的,是面对一切“无法控制之事”的平安。我们可以控制的,是在工作中是否诚实、是否亏负他人(可 10:18),因此,请务必坚持诚信!至于要不要缴税、要缴多少,这不在我们的控制之中(可 12:17)。所以,如果国家法律要求,我们就安心地缴税吧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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