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,便是自欺,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。(约翰壹书一 8)
朋友,在前面的节目中我们说到,上帝已经借着耶稣的十字架把救恩给了全人类,但这世上还是有很多人错失了这宝贵的恩典,其中一大原因,是他们没有认识到——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罪人,必须靠着十架恩典罪得赦免,才能进入永生,来到圣洁上帝的面前。
因此,除了学习之前这一系列有关罪得赦免、蒙恩得救的真理外,我们也需要学习上帝亲自颁布的十条诫命(参看出埃及记20章)。这十条诫命好像一面镜子,能照见每一个人心思意念和行为上不完全的地方。
上次节目中,我们学习了十诫当中的第一到第五条诫命,接下来,我们一起学习第六到第十条诫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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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诫:不可杀人。(出埃及记廿 13)
首先,让我们看看这诫命不指什么——它不指因自卫而杀人,也不指按法律将杀人犯处死。事实上,上帝亲自为杀人犯定下死刑。创世纪九 6说:凡流人血的(也就是杀人的)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。
这第六条诫命的目的,是禁止人因不良动机而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。人是按上帝的形象所造的,有一个不灭的灵魂。故此,每个人的生命都当被珍惜,不可随意剥夺。
我们可能会觉得,“我肯定没有违反这诫命,我可从来没杀过人!”事实上,动手杀过人的,的确是人类中的少数,但圣经上说,人的罪始于内心。主耶稣说:“因为从里面,就是从人心里,发出恶念、苟合、偷盗、凶杀……”(马可福音七 21、22)
没错,我们没有动手杀过人,但我们是否恨过人呢?我们有没有怒不可遏地咒骂过别人呢?如果有,我们也已经违犯了这第六条诫命了,因为圣经约翰壹书三 15说:“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杀人的……”
第七诫:不可奸淫。(出埃及记廿 14)
起初,上帝造了一男一女,他们彼此互托终身。这就是上帝对婚姻的安排——一男一女互托终身。
上帝赐下性,使人得以生养后代并借此使双方互相喜悦,表达彼此间的爱。这也是婚姻中的一大祝福与特权。为了保护这祝福,上帝赐下第七诫——“不可奸淫”。
这诫命禁止一切婚姻之外的性关系,无论是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性关系,还是未婚男女间发生性关系,都被上帝判为有罪。
而且,上帝不单看我们的外表行为,更注重我们的思想及意念。一个人不一定实施了奸淫的行为才算是违反这诫命,只要看到某人而心中动了淫念,就已违犯了上帝的诫命。马太福音五 28,耶稣说:“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了奸淫。”
第八诫:不可偷盗。(出埃及记廿 15)
偷盗,即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。偷盗是罪,无论所盗取的是富人的财物还是穷人之物,也不论所偷的物件的价值多少。
有些人并没有盗取他人的财物,但他们却在打公司、政府或国家的主意,这同样也是偷窃。还有其它形式的偷窃,例如,在考试时作弊是盗取不属于自己的资料;买东西时,默不作声收下多找的零钱也是偷窃;没有缴付当还的债务也是偷窃……
若我们犯了偷窃的罪,一定要来到主的面前悔改认罪,就必定可以得到赦免。但与此同时,上帝也期望我们尽最大可能与所得罪的人和解。我们应当找到他们,补偿他们的损失,重建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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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诫: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。(出埃及记廿 16)
撒旦用谎言把罪带入这世界,使整个世界遭受罪的蹂躏。圣经箴言六 16-19提到七件上帝最厌恶的事,其中有两件都跟欺骗相关。这里说: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,连祂心所恨恶的有七样:就是高傲的眼、撒谎的舌、流无辜人血的手、图谋恶计的心、飞跑行恶的脚、吐谎言的见证,并弟兄中布散分争的人。
欺骗的形式至少有三种:(1)说虚假的事,(2)只说出部分的事实,(3)对所知道的事实保持静默,假装不知情致使他人产生误会。
申命记卅二 4告诉我们:“上帝是……诚实无伪的上帝。”上帝恨恶一切欺骗。我们以为有些谎言是无关紧要的,但不论谎言以何种形式出现、因何种原因而说,它终归是谎言。
耶稣说,谎言都是从谎言之父撒旦而来。主耶稣这样形容撒旦:“它心里没有真理。它说谎是出于本性,因为它本来是说谎者,也是说谎之人的父。”
(约翰福音八 44)
圣洁公义的上帝不能容忍说谎者。启示录廿一 27说:“凡不洁净的,并那行可恨与虚谎之事的,总不得进入那城。”——这里的“城”,指的就是天国。换言之,说谎者不能进天国。
第十诫:不可贪恋……(出埃及记廿 17)
贪恋,即对他人之物的强烈欲望。一个人可能贪恋他人的容貌、金钱或财物,也可能贪恋他人的妻子、丈夫或地位。
贪恋是藏在心里的罪,是一种思想上的罪。除了我们自己和上帝,并没有其他人晓得我们是否违犯了这诫命。上帝恨恶这罪!祂说,贪婪者绝不能进上帝的国。
贪恋时常引人跌入许多其它的罪。例如,一个贪婪者看见某一样东西而渴想得到它,结果,他一有机会就会去偷那样东西,这又犯了偷盗的罪。圣经里一个经典的例子是,大卫贪恋他人的妻子,以至于犯下奸淫和谋杀之罪。很多时候,贪恋驱使人们在上帝所定的休息日去赚钱。在圣经里,一个贪恋钱财的人也被称为“拜偶像者”,因为他让金钱成为了自己的神。为此,主耶稣提醒我们:“你们要谨慎自守,免去一切贪心,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。”(路加福音十二 15)
事实上,圣经将贪婪的罪与那些严重的罪恶相提并论。哥林多前书六 9、10说:“不要自欺,无论是淫乱的、拜偶像的、奸淫的、作娈童的、亲男色的、偷窃的、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骂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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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世上许多人以为,自己过着很有道德的生活,又常常行善,肯定有资格进入天堂,得到上帝的奖赏。但是,当我们用上帝亲自颁布的十诫诚实地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,就会发现:没有人能做到“十全十美”。
我们的善行固然值得赞扬,但还不足以使人进入天国。上帝所定公义的标准与人的标准相比,就有如天离地那么高。圣经上说,人类所有的“义”——我们所能行的善事,在上帝的眼中就有如肮脏的破布。在以赛亚书六四 6,先知以赛亚写道:“我们都象不洁净的人,所有的义都象不洁净的衣服。”
圣经清楚地指出,没有人能靠善行得救。圣经提多书三 5说: “祂救了我们,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,乃是照祂的怜悯。”
若我们说自己没有过失,那就是自欺欺人。圣经约翰壹书一 8、10说:“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,便是自欺,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。”“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,就是把上帝当作说谎的,祂的道就不在我们心里了。”
亲爱的朋友,上帝正慈爱地向你说话,祂要你趁着还有机会,赶快归向祂!
这个系列的节目到此就告一段落了,让我们都认真思考以下这几个重要的问题:
1、上帝的标准、社会道德标准与法律标准,这三者的区别何在?它们如何影响我们的行事为人?
2、此刻,有什么罪正困扰着我的良心?我是否愿意转离这罪?
3、在我这一生当中,是否曾经违犯上帝的诫命?违犯了哪一条或是哪几条?我要如何才能得到上帝的饶恕?